办事指南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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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机构:鞍山市建委 办事内容: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>>办事程序 受理———审核———备案 >>申报材料 1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副本 2、中标通知书原件 办事依据: 1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89号令第47条; 2、 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25条。 >>承诺时限 当日办结 依据《国家计委、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》(计价格[2001]585号)按建安工作量的1.4‰收取。 办事地址: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49号 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(胜利会堂) 办事窗口:造价管理 咨询电话:5591076
主办单位:
鞍山市建委
地址:
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36号
承办单位:
鞍山市建委信息中心
电话:
5566982